跨境知识
2024-12-30
商业发票填写:名称、出单人、受单人地址及名称
1. 发票名称:根据ISBP745的规定,发票名称可以是“发票”、“商业发票”、“海关发票”、“税务发票”、“领事发票”等,但“临时发票”、“形式发票”或类似的发票不被接受,除非信用证另有授权。当信用证要求提交商业发票时,“发票”和“商业发票”的单据都是可以接受的。 2. 出单人名称和地址:商业发票的出单人为收益人,其名称和地址应在发票顶端醒目位置显示。地址中的电传或传真号码等内容无须提供,如果提供,也不必与信用证中的相同。外贸单证员应确保此栏的内容准确无误。 3. 受单人或抬头名称和地址: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