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重磅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8
近日,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重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将在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出27个试点城市和园区。
该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加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示范和引领。
首批试点稳步发展
2023年,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发改办环资〔2023〕942号),涵盖25个城市及10个园区,正式拉开了全国碳达峰试点工作的序幕。
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源于发改委)
经过一段时间的积极探索,多个试点地区已取得显著成果,以深圳市为例,其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在能源转型、碳足迹管理、绿电绿证交易等政策创新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国碳达峰试点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和示范样板。
多地入选新名单
本次公布的第二批碳达峰试点名单亮点纷呈,不仅延续了首批试点对城市和园区的关注,更创新地将一线城市的重点区域纳入试点范畴,如上海市黄浦区、北京市平谷区,甚至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整体纳入试点,彰显了试点工作的广度与深度。
第二批碳达峰试点名单(源于发改委)
各试点城市和园区需严格遵循《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
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于2025年4月25日前报送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写在最后
第二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碳达峰工作迈入了新阶段。
各试点单位和地区要抓住机遇,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宝贵的经验和示范。
此外,位于试点单位的重点排放单位,更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贯彻实施"双碳"战略部署,以系统性思维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进程。建议通过技术创新、实施能效提升工程、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资产管理体系等多维路径,在实现自身低碳转型的同时,更能为试点地区如期达成碳达峰目标提供关键支撑,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行业减排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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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reach24h.com/carbon-neutrality/industry-news/peak-carbon-pil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