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国标《分类和品名编号》及《品名表》更新,10月起强制实施
发布日期:2025-04-28
2025年3月28日,危险货物领域两项关键的强制性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2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25)在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发布,并于近日公开标准文本。两项标准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强制实施。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与《危险货物品名表》是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及其相关活动中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强制性标准。
二者不仅是判定危险货物类别、获取其运输基本信息的关键依据,更是确保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与运输合规性的核心规范。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修订要点
新版《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25)是对2012年版标准的全面修订和替代。
本次修订旨在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23修订版)及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8修订版)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升我国危险货物分类判定体系的国际协调性。
该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除水路散装运输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及涉及的相关活动。
与2012版标准相比,GB 6944-2025增加了一些重要的技术内容:
1. 新增第3类闪点低于23℃粘性易燃液体包装类别判定规则
增加了用于确定这类物质包装类别 III 的粘度和闪点计算表格。此计算方法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中的相关规定基本吻合,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更明确的判定工具。
2. 细化第9类锂电池组危险性判定原则
新标准明确了锂电池类危险货物的判定原则,明确锂电池类型包括UN3090、3091、3480和3481这四种联合国编号的危险货物。
同时,强调锂电池的生产制造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高质量的管理方案,以及锂电池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应提供符合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规定的UN38.3试验简介。
以上两个要求与去年发布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2024年号修改单)中关于锂电池的要求保持一致,突显了从源头加强锂电池安全管理的监管导向。
3. 其他主要技术变化内容如下图所示
《危险货物品名表》修订要点
新版《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25)将替代2012年版标准。
此次修订同样旨在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23修订版)全面对接,提升我国危险货物品名管理的国际兼容性。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除水路散装运输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及涉及的相关活动。
相比2012版标准,GB 12268-2025引入并更新了多项重要的技术内容:
1. 引入并细化小包装豁免体系(有限数量及例外数量)
新修订标准重点引入了危险货物有限数量(Limited Quantities, LQ)和例外数量(Excepted Quantities, EQ)的规定,明确适用于这两种豁免体系下危险货物的内包装和包装件的更大容量限制。
2. 危险货物品名条目更新
新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新增了UN0510至UN0513和UN3496至UN3560共计69个新的危险货物条目,同时删除了UN1169条目。
通过条目的增删,新版《危险货物品名表》进一步扩充并更新了我国危险货物的名录信息,使其与联合国规章范本中的危险货物列表保持同步,为行业提供了更全面、更准确的危险货物基础数据。
3. 与具体运输方式标准的关系
新标准中明确,针对不同的运输方式(水路、空运、铁路、公路等),应符合各自行业相关法规的要求。
4. 其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汇总如下图所示
企业重要提醒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2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25)作为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基础性、源头性法规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们不仅构成了我国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石,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以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鼎之诺提醒所有涉及危险货物相关活动的企业:应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这两项新强制性标准的详细内容和技术要求。务必对企业现有产品进行对照分析,深入理解标准变化带来的影响。
对于受标准更新影响的产品和操作流程,应立即启动评估和调整工作,确保在2025年10月1日标准正式实施前完成必要的合规体系更新,从而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和运营风险。主动适应新标准是企业持续安全、合法运营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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