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报关单保费杂费的填写
发布日期:2024-12-30
1.保费
当栏目填报出口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保险费用。保费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法之一填报,注明保险费标志(保险费标志“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2.杂费
本栏目填报成交价钱以外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应计入完税价钱或应从完税价钱中扣除的费用。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法之一填报,注明杂费标志(杂费标志“1";表示杂费率,“3”表示类费总价),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应计入完税价钱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钱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3.随附单证及编号
本栏目依据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代码表”和“随附单据代码表”选择填报除“许可证号”栏目标许可证件以外的其他出口许可证件或监管证件、随附单据代码及编号。本栏目分为随附单证代码和随附单证编号两栏,其中代码栏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代码表”和“随附单据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证件代码;随附单证编号栏填报证件编号。
4.标志唛码与备注
标志唛码的填报除图形以外的文字和数字,无标志唛码的填报NM。备注填报申报时必需说明的事项。例如,军事装备出境的,填报“军品”或军事装备”字样;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填报“跨境电子商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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