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制作一般原产地证的填写原则
发布日期:2024-12-30
1.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名称(NumberandKindofPackages;DescriptionofGoods)
包装数量必需同时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商品名称必需具体填明,其详细水平应可在HSCODE的8位数字中归类,不能笼统地填“MACHINE";“GARMENT";等;商品名称等项填完后,应在下一行加上“***”表示停止的符号,以防止加填捏造内容。国外信誉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誉证号码等,可加填在此栏空白处。
2.HSCode
HSCODE即为商品HS税目号。此栏要求填写HS编码,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括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体填写。此栏不得留空。
3.毛重或其他数量(Quantity)
本栏应以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填写,如“只”“件”“双”“台”“打等。以重量盘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则填净重亦可,但要标上N.W.(NETWEICHT)。
4.发票号码及日期(NumberandDateofInvoices)
本栏不得留空。月份一律用英文(可用缩写)表示,日期必需依照正式商业发票填具,发票日期不得迟于出货日期。
5.出口商的声明、签字、盖章(DeclarationbytheExporter)
出口商声明的内容已经印刷好为:Theundersignedherebydeclaresthattheabovedetailsandstatementsarecorrect,thatallthegoodswereproducedinChinaandthattheycomplywiththeRulesofOrigi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下列签订人在此声明,上述货物详细情形与声明是正确的,所有货物均在中国生产,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
由申请单位的手签人员签字并盖章。本栏还必需填制申报地点和时间,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10栏)。
6.签证机构证明,签字盖章(Certification)
签证机构证明的内容已经印刷好为:Itisherrbycertifiedthatthedeclarationbytheexporteriscorrect.(兹证明出口商声明是正确的。)
所申请的证书,经签证机构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由授权的签证人在此栏手签姓名并盖签机构章,证明签订的时间和地点。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和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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