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货物监管(查验)介绍
发布日期:2024-12-30
自2020年1月1日起,海关全面推广使用“两步申报”通关新模式,并深刻推动“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改造。“两段准入”是继“两步申报”实行后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叠加办法。进口货物采用“两步申报”时,符合条件的货物还可以叠加使用“两段准入”,采取附条件提离、转场检查、目标地检查等方法迅速提离口岸,并由企业自行运输和寄存,待接到海关放行通知后再予销售或应用。
“两段准入”改造以进口货物准予提离口岸监管作业场合(场地)为界,分段实行“是否允许货物入境”和“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应用”监管,更大限度盘活了口岸通关监管资源,可以大幅缩减进口货物在港滞留时间。
“两段准入”提供了多元化的通关模式。“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改造于2019年11月15日起在关区实行,该项改造对进口货物收货人、代理人广泛实用,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均可以结合实际情形,选用“两步申报”或“一次申报”接收海关两段监管。
本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若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来源:https://www.kongkangroup.com/11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