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企业缴纳税费的预备事项
发布日期:2024-12-30
为提高提高税费支付效率,自2018年10月1日起停止应用原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全面启用新一代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企业可选择通过柜台或录“单一窗口”应用新一代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缴纳海关税费。
该系统目前可支付的税费种类有进出口关税、反倾销税、反补助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基金、缓税利息、纳金等。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缴纳税费,需提前做好以下预备事项:
(1)中国电子口岸的入网用户,取得企业法人卡及操作员卡,在“单一窗口”标准版完成用户注册。只有应用电子口岸IC卡录“单一窗口”标准版,能力应用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2)在开通新一代税费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开设账号;需在开户商业银行进行统一信誉代码备案。
(3)登录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与海关和商业银行签署电子支付三方合作协议。
企业收发货人,以海关电子缴税方法缴纳税款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或“单一窗口”标准版下载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可以实现《海关专用缴款书》自行打印。
本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若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来源:https://www.kongkangroup.com/11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