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说明
发布日期:2024-12-30
一、关于认证标准的分类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包含通用标准和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规模制订的单项标准,具体包含内部控制、财务状态、守法规范、贸易安全和附加标准5大类标准。
二、关于认证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达标:企业实际情形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该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基本达标:企业实际情形基本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的,也应该符合或者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企业实际情形不符合该项标准。该项标准的分项标准[用(1)、(2)、(3)等表示]中如有不达标情况的,该项标准即为不达标。
不实用:相关标准不实用于该类型和经营规模企业的,海关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认证。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实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附加标准分值更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标准项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况;
(二)内部控制、贸易安全两类标准中没有单一标准项(用1、2、3表示)基本达标(-1分)超过3项的情况;
(三)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时间盘算
“1年内”,指持续的12个月。
企业信誉等级向上调整为认证企业的,自海关接收企业申请之日起倒推盘算。
企业信誉等级向下调整的,以最近一次海关行政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倒推盘算;其中,已成为认证企业的,海关最近一次接收企业申请之日倒推12个月前的行政处分决定不参与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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