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申请开证时应留意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4-12-30
(1)申请开证前,要落实进口同意手续及外汇来自。
(2)开证时间的掌握应以卖方在收到L/C后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出运为原则。
(3)开证时要留意L/C与合同的一致性。
(4)合同规定远期付款的,要明白汇票期限
(5)由于银行凭单付款,不管货物质量如何,也不受买卖合同的束缚。所认为使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规定,买方可在开证时要求对方提供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船前检验证明,并明白规定货物的规格品质、指定检验机构(合同中应事先订明),这样,交单时如发觉检验结果与证内不一致,可拒绝支付货款。
(6)L/C内容必需明白无误,明白各类单据的出单人(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运输单据除外),明白规定各单据应表述的内容。
(7)依据UCP600的规定,跟单L/C必需是不可撤销的L/C。
(8)对开出的L/C,如出口商要求其他银行保兑或由通知行保兑,进口商原则上不能赞成。(在订立合同时,应说服出口商免除保兑要求,以免开证时被动)
(9)我国银行一般不开可转让的L/C(因难堪以了解受益人的资信,特殊是跨地域和的转让更难掌握)。在特别情形下,如大额合同项下要求多家出口商交货,依据实际需要可与银行协商开出可转让L/C。
(10)我国银行一般也不开立载有电报索偿条款(T/TReimbursementClause)的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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