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通关检疫的植物有害生物和检疫对象
发布日期:2024-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截至2021年4月9日),涉及昆虫148种,软体动物9种,真菌127种,原核生物59种,线虫20种,病毒及类病毒41种,杂草42种,总计达446种。这意味着进境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在进境口岸需要接受检疫。如果检疫合格,将被准予进境。然而,如果发现有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将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进行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后,方可准予进境。
对于输出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将实施检疫。如果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合格,将准予出境。如果检疫不合格且无有效方法进行除害处理,则不准出境。
动物、动物产品可能携带动物疫病,属于检疫重点关注对象。植物、植物产品可能携带有害生物,也是最直接的传染媒介,属于检疫关注对象。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容器、包装物可能携带传染媒介或动物疫病、植物有害生物,也应属于检疫关注对象。对于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以及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必须依法实施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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