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原因是确保动植物健康,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
发布日期:2024-12-30
口岸动植物检疫最小化病虫害传播风险。病虫害附着于动物、植物或其他传播媒介,在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本地传播,因此应在口岸消除病虫害传播风险。海关负责监控境外动植物病虫害状况,收集报告境外重大动植物疫情;在境外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并可能传入境内时,国务院可以对相关边境区域采取控制措施,必要时下令禁止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或者封锁有关口岸。同时,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公布禁止从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和地区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名录。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采取紧急检疫处理措施,覆盖全部传播媒介和空间,降低漏发现病虫害传播媒介的风险。
提前降低境外病虫害进境风险。口岸动植物检疫范围包括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以及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还有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以及港口、机场、车站、邮局以及检疫物的存放、加工、养殖、种植场所。检疫范围广,降低漏发现病虫害传播媒介的风险。输入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当在进境口岸实施检疫,未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同意,不得卸离运输工具;需要隔离检疫的动物,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所进行检疫。将病虫害存活范围限制在口岸可控最小区域,降低病虫害大范围传播风险。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发现未经批准的禁止进境物时,应做退回或销毁处理;输入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经检疫不合格的,对动物实施退回、扑杀、隔离观察等处理,对动物产品、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施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通过严格把关,在口岸消除病虫害,降低病虫害进境传播风险。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港勤观点和立场的表达。
本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若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来源:https://www.kongkangroup.com/154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