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通关检疫沾染病种类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4-12-30
实施国境卫生检疫是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进或者由国内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这两种传染病是非常严重的传染疾病,如果爆发或传播将会对人民健康造成巨大的危害。
乙类传染病是指多种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等。这些疾病虽然不如甲类传染病严重,但也会对人民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丙类传染病是指一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如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这些疾病虽然不是特别严重,但是也需要及时处理和治疗。
对甲类传染病和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同时,对于乙类、丙类传染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例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020年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这一决定是为了更好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护人民健康。同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也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这意味着该疾病的防控工作也涉及到国境卫生检疫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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