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之诺 鼎之诺

通关案例:未报经食品检验出口,直接出口即可。

发布日期:2024-12-30

基本情况:

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初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饰品等货物,但海关查验发现有未申报的冻鸡肉100千克、冻生蚝肉60千克,价值人民币0.47万元。

通关案例:未报经食品检验出口,直接出口即可。

监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规定,出口食品商或其代理人需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百二十四条规定,出口未获得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认定处罚:

海关经调查认定,当事人出口未获得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未向海关申报,已违反对出口食品的卫生监督检验规定。因此,海关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涉案货物,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注意:以上内容仅用于信息传递,不代表港勤持任何立场观点。

image

联系我们

鼎之诺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第三方验货服务、供应商审核服务、验厂咨询服务、电商全检服务、清关认证服务,扫码添加客服微信,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上一篇:亚马逊广告投资回报率讲解
下一篇:亚马逊利用主图视频和Review视频进行引流。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