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监管部门如何加强监管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发布日期:2024-12-30
海关对进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关注跨境电商商零售商品市场反馈,每年选取高风险进口商品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抽查。主要按照我国强制性标准与原产地标准进行比对验证,重点聚焦涉及人身安全、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同时,向社会公开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供消费者参考。
对不合格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海关责令相关企业采取风险消减措施,如技术处理、退运、销毁等。对尚未销售的商品实施监管,并依法追究相关经营主体责任。对监测发现的质量安全高风险的商品,发布风险警示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
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境内市场,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加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召回监管力度。督促跨境电商零售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清除已销售商品的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召回。同时与海关保持长期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联合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
对于在境内市场销售环节中购买到进口商品并销售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商品,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实施查处。确保在境内市场销售环节中监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购买进境后未被再次销售,并切断一般贸易商品伪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逃避监管的销售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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