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审定进境个人物品完税价位的流程
发布日期:2024-12-30
海关如何审定进境个人物品的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进境个人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对于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中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 对于未在《完税价格表》中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则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 如果物品的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的完税价格。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此外,需要查阅最新的公告和规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对于任何海关事务,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海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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