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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项目合伙制解析

发布日期:2024-12-30

合伙人机制的其他形式:项目合伙制

在开拓新市场的过程中,除了公司内部的合伙人计划,还可以考虑其他模式。例如,公司有意开拓日本市场,可以成立一个新的项目,并以项目合伙人的形式成立一家新公司来运营这个新项目。

跨境电商项目合伙制解析

在这样的项目中,运营团队可以提出竞争方案,高管和合伙人可以对意向团队及其方案进行评估和投资。一旦团队和方案选定,运营主管D2被选为日本市场的项目合伙人,他将扮演新公司的操盘手A,其团队成员则扮演跟随伙伴B的角色。公司高管、股东以及业务合伙人则可以类比为财务投资者C。

在这种模式下,D2及其团队成员在新公司中会分得一定比例的股份。与股东合伙人机制的不同之处在于,虽然高管和合伙人扮演的是财务投资者的角色,但他们提供的不仅仅是资金,还提供了其他方面的资源支持。因此,新公司应由公司控股,这比由D2单独控股更为合理。

在这种模式下,D2及其团队成员作为新增股东的身份不变,他们作为原公司员工的身份不变,所以仍需领取固定工资。团队的股权设计方案与股东合伙人机制相同,按照业绩标准每年逐步释放股权。最终阶段合理的股权结构应为:公司占股50%到60%,D2占20%到30%,团队成员占10%到20%,而公司高管和其他投资人将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占5%到10%。这种股份安排既能保障公司的利益,也能保障团队的利益,因为D2及其团队成员的股份加起来可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比例。然而,他们最终能分得多少股份将取决于他们投入的合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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