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通关重点:优化物流渠道、合规申报、高效通关流程。
发布日期:2024-12-31
规范跨境电商贸易通关:
互联网信息技术已为企业间的跨境电商贸易搭建了平台,全球范围内的企业可利用平台销售商品,同时也购买其他企业的商品,产生了跨境电商贸易商品进出口需求。其中,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针对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向境外企业销售商品,规范明确了通关监管要求。
跨境电商贸易出口的通关流程和操作需遵循以下步骤:
1. 适用专门增列的海关监管方式“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2. 企业需根据出口货物的性质和价值选择申报方式。对于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可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3. 传输电子信息需区分类型。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通关的,跨境电商企业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申报前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通关的,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物流信息。
4.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模式适用于一线口岸通关方式,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办理转关。全国通关一体化也适用于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通关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
对于支持小微跨境电商贸易便利通关的需求,我们提供了一种便捷的申报方式。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跨境电商贸易商品,企业可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以《申报清单》的方式进行通关。这种方式让企业申报更为便捷,同时降低了通关成本。
无论是零售销售给境外消费者的商品,还是贸易销售给境外企业的商品,小微跨境电商贸易商品都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传输电子信息、填报《申报清单》,并通过邮政快件物流渠道运输派送,完成两种不同属性商品的通关。这种方式让小微跨境电商贸易商品享受跨境电商出口通关便利。
综上所述,规范明确的跨境电商贸易通关要求、便利化的申报方式和清晰的监管流程,有助于实现跨境电商贸易的便利化和独立区分统计,同时也为小微跨境电商贸易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通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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