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产地证制作时如何填写
发布日期:2024-12-30
1.出口商的名称、地址、(Exporter';sBusinessName,Address,Country)
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含街道名、门牌号码等。中国地名的英文名称应采用汉语拼音。如GUANGDONG(广东)、GUANGZHOU(广州)、SHANTOU(汕头)等。
2.收货人的名称、地址、(Consignee';sName,Address,Country)
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的名称。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白,可填发票抬头人。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
3.运输方法及路线(MeansofTransportandRoute)
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标港)及运输方法(如海运、陆运、空运)。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HONGKONG。
4.供官方应用(ForofficialUse)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申请签证的单位应将此栏留空。正常情形下此栏空白。特别情形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如:①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RETROSPEC—TIVELY”红色印章。②证书遗失、被盗或损毁,签发“复本”证书时盖上“DUPLICATE";红色印章,并在此栏注明原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THISCERTIFICATEISIN__REPLACEMENTOFCERTIFICATEOFORIGINNO....DATED...WHICHISCANCELLED.”
5.商品顺序号(ItemNo.)
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按不同品种、发票号等分列“1”“2”“3";......以此类推。单项商品,此栏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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