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结算方法和托收结算方法下的交单收汇
发布日期:2024-12-30
T/T结算方法下的交单收汇
如果是装运前T/T的结算方法,出口商在装运前已全体收到进口商电汇的合同金额。在装运之后,就直接把包含海运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寄给进口商,或指示船公司把提单电放给进口商。
如果是装运后凭提单传真件T/T的结算方法,出口商在装运后,把海运提单传真给进口商,等进口商把合同金额电汇到出口商银行账户之后,再把包含海运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寄给进口商。
如果是后T/T的结算方法,出口商在装运后就把包含海运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寄给进口商,等进口商收到货物之后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电汇方法把合同款项付给出口商。
托收结算方法下的交单收汇
选择托收结算方法时,出口商装运货物后,应及时将有关托收单据交托收行办理托收。托收交单较灵巧,单据种类、单据内容、交单时间由出口商依据合同和进口商情形决定。交单时,出口商应向托收行提供明白的托收指示书。
值得留意的是,托收行没有审核单据的责任,只是依据委托人的指示和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办理,不能擅自超越、修改、疏漏、耽搁委托人的指示。
代收行是指接收托收行(或中间行)的委托,向付款人办理收款并交单的银行。如果在进口商没有付款或承兑的情形下,代收行未得到出口商授权擅自交单,将由其承担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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