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物品规定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4-12-30
进出境物品涉及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以及与旅行、居留相关的各种物品。其中,行李物品是指旅客为满足旅行或居留需要而携带的进出境物品。主要规定
1.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而“合理数量”则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进行界定。
2. 任何进出境物品都必须在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出境。在特殊情况下,如需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出境,必须经过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的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3. 任何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都需要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这包括可能携带检疫传染病病原体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4. 可能携带检疫传染病病原体的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必须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出境。
5. 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如样品、礼品、暂时进出境货物等,可免予检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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