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计划通关事项预先明确
发布日期:2024-12-30
在进口前申请海关进行专业认定,对一些需要专业认定的申报事项进行控制,是有效控制关务风险和提高通关效率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涉及以下海关事务:
1. 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
2. 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或者原产资格;
3.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估价方法;
其中,“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包括特许权使用费、佣金、运保费、特殊关系以及其他与审定完税价格有关的要素。
经营单位应当在货物拟进口或出口的3个月前向海关总署或直属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为了便利通关,减少合规性风险,经营单位可以就一些需要技术判断的事项与海关进行沟通和预先认定,如:
1. 关联交易的转移定价模式和政策;
2. 特许权使用费的税收影响;
3. 加工贸易国内料件和保税料件分开核算和管理的模式;
4. 电子账册的采用和切换,以及对原有手册的处理;
5. 一些特殊的通关模式,如租赁进出口、暂时进出口、维修物品进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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