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企业争议的处置:索赔策略
发布日期:2024-12-30
在进口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未按期交货或货品出现质量问题,进口商往往因此遭受损失,需要向供应商或相关方提出索赔。为维护自身利益,进口商应对此工作常备不懈,并注意以下几点:
1. 确定索赔对象: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事故性质和质损原因,向责任方提出索赔。如属原装短少和品质、规格问题,应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货物数量少于提单或出现残损短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货物受损,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2. 提供有效证据:为保证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提供有关证据,如事故记录、短缺或残损证明和联检报告等,必要时可提供物证或实物照片等。
3. 掌握索赔期限: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如合同未规定索赔期限,则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进口商向供应商声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时限为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2年;向船运公司索赔的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交货后1年;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期限为货物在全部卸离海轮后2年。
4. 确定索赔金额:索赔金额应适当确定,除受损商品价值外,还应加上相关费用(如检验费等)。具体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总之,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减少损失,进口商在履行进口合同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警惕并做好各项索赔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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